莲子

我是格拉汉姆·莲子,为你神魂颠倒的男人!

丁尼生/马洛礼/杰佛里推崇,阿瓦隆迷雾就是彻头彻尾的垃圾望周知。
我不屑同迷雾厨争吵,有必要直接约架。

 

【fate/剑帝旧剑】齐勒格费斯的龙(6)

【6】


  
  早晨对卢修斯来说总是艰难的,一半的时间里他梦游般地爬起来,坐到桌前喝一大杯果汁或者咖啡,然后推开艾利奥给他准备的任何一种三明治;剩下一半时间里他直接睡到十一点,在女佣的敲门声中打着哈欠,接过送上的清水漱口。


  “以后你来喊我起床。”卢修斯在那个周六的晚上告诉阿尔托斯,“要温柔一点。”


  阿尔托斯对他的新主人确实是乖巧、温顺的,但是这份乖巧来源于礼貌,他对这个把自己从拍卖所带走、并且保持了一定礼遇的绅士投以尊重与谢意,却不是感激。这之间的区别让他能在卢修斯勾手指时毫无疑问地走过去,却不足以让他忍受过分亲密和长时间的肢体接触。


  卢修斯自是不能理解、毫不在乎的,尽把他当做一只剪断指甲、磨平牙齿的贵价猫,闲暇里很偏爱一样圈在怀里揉玩逗弄。阿尔托斯对此露出好像愤愤又自嘲的神情来,不过转瞬即逝,无聊一样,他用指尖去戳卢修斯的一颗钻石袖扣。


  于是面对这个命令,男孩只是眨眨眼,然后点点头。


  次日的上午,阿尔托斯在吃过早餐后敲了主卧的桃心花木大门,无人应答,他便根据艾利奥叮嘱那样,又敲了三下,接着自己打开了门。


  卧室昏暗,有着闭塞过一夜的混浊味道,阿尔托斯想拉开窗帘,却鬼使神差走到床边,盖着薄被酣睡的卢修斯是清醒时难得见的安静模样,红发乱糟糟的,覆着俊朗深邃的眉眼,就让他想要摸摸男人的发旋。


  他伸出了手,没有碰触卢修斯的头发,而是摸了摸他的耳垂。


  那里有两个小小的孔洞,白日里卢修斯会戴上耳钉,在灯光下总是闪闪发亮的,他一直希望能摸一摸。


  他轻轻捻着那块细腻的软肉,感受指腹下小小的凹陷,很想恶作剧地扯一扯。


  然而阿尔托斯没想到的是,在他的坏主意被付诸实际之前,睡得昏昏沉沉的卢修斯睁开半边眼睛,目光浑沌地看了他一眼,直接伸出胳膊把整个亚龙人扯上了床。阿尔托斯吓得忘记了挣扎,毫无反抗地被裹进一个温热的怀抱,他冰凉的龙角硌到了卢修斯的下巴,男人便用大手把他的脑袋按到自己的锁骨前。


  薄毯之下卢修斯只穿了一条短裤。


  “再让我睡会儿,阿尔托斯……”


  布料、沐浴露和淡淡的汗味充斥了男孩的感官,他屏住了呼吸,心脏怦怦直跳。


  卢修斯是完全没清醒的,怀中暖枕好闻又安分,没几秒钟又沉沉坠入梦乡,呼吸撩在他的发根,痒痒的。阿尔托斯推了推男人,却被紧贴着的那具精壮肉体所传来的热度烘得发晕,不敢乱动。


  就这样躺了足足一分钟,他才艰难地抽出一只手,捏了捏卢修斯的脸:


  “先生,有您的电话。”


  
  每年秋天的牧神节标示着社交季的开始,这个城市总默认由吉尔伽美什来为她开幕,这位资本家刚在伦敦处理完他的贸易问题,带着不列颠皇族的请求回了国。


  他回到宅邸的第一件事是给卢修斯打了一通电话。


  “水母,”吉尔伽美什重复,“从极地带回来的冷水母,库丘林跟我说过会出现在这场拍卖。”


  “好像是有这么一回事。”卢修斯慢悠悠地说。艾利奥把煮好的咖啡放到了他手边,阿尔托斯正在有滋有味地吃卢修斯的那份熏肉黄瓜三明治——他今天的第二顿早餐。


  吉尔伽美什说的确实是有的,拍卖会的开幕商品,被囚禁在高达五米的恒温水箱中的幽灵女王,伞状体上布满冰裂状的蓝色花纹,坠着半透明絮边的长长的有毒触须无法彻底舒展开,像积雪似的铺在水箱底部,每一次涌动都好像迷你极地里的一场雪暴。


  卢修斯记得那时候自己在看左侧墙上的一幅色调暗淡的油画,在罗马的办公室里他自己也收藏了这幅画,于是不免怀疑齐勒格费斯先生的拍卖所装饰的这幅是赝品。


  “我早就说你的那副《威卡斯特的朝拜》是假货了。”吉尔伽美什听了前因后果,在电话里嚷嚷,“现在你终于可以把那玩意扔进壁炉里了。”


  “不,我的是真迹。”卢修斯坚持道。


  “你的艺术品位真让人绝望。”吉尔伽美什放弃了这个话题,“那么我没有水母了,本来我准备用它当晚宴上的点缀,西贝流士。”


  “我会带给你带来更稀奇的展品。”


  “稀奇。”这个词几乎是吉尔伽美什用鼻子哼出来的,“除非你找到了潘德拉贡家的孩子。”


  又是潘德拉贡,卢修斯揉了揉太阳穴,决心回避这个话题:


  “我会让你满意的。”


  “你最好会。”


  阿尔托斯吃完了熏肉三明治,满足地打了一个小小的嗝。


  
  接下来的几天里卢修斯为了这档事打了好些电话,拜访了几个朋友。阿尔托斯并没乐得清闲,卢修斯打定主意要在这男孩身上找到能为自己所用的东西,于是把他带到书房让他读诗,做计算题,让他弹钢琴和小提琴,鉴定一盒珠宝的真伪,他们在院子里骑了马……除了龙种坚决拒绝了靠近游泳池,卢修斯惊奇地发现这个十四岁的男孩能读写拉丁文和少量希腊文;他钢琴弹得很烂,但是能用小提琴熟练演奏《晚春之歌》和《路易十四的灭亡》,拿琴弓的样子像持一柄细剑;靠触摸就准确判断黄金的纯度;他会骑马,但是卢修斯把阿尔托斯抱到马上时,紧张的男孩不慎用尾巴划伤了马背,然后那匹马就表现出了相当不配合的态度。一切迹象表现出阿尔托斯曾生活在上流社会的家族,但卢修斯知道其中的分寸,谈论过去总是有失风雅,对待宠物和对待情人异曲同工。


  无论如何现在这一切美好的特质、艺术的天赋、男孩青绿的眼睛,都是他的。


  
  定制的成衣在宴会的那天下午送到了,大部分衬衣使用了海军制服的领饰,燕尾状的肩披一直垂到男孩膝窝,系着水滴状的金色坠物,遮住了他后腰上为了使尾巴自由活动做的隐蔽开口。细心附赠了几顶帽子,有高高的小礼帽、合适休闲场合的贝雷帽和雨雪天用的垂翼毡帽,能完美收纳阿尔托斯的龙角。


  卢修斯看着男孩在背后晃动自己的尾巴,然后轻巧无声地缩进衣服里,对自己的安排相当满意。


  “不用换了,等会儿穿着它跟我去参加宴会。”卢修斯抬起手让艾利奥帮他整理袖口,“你应该出门透透气。”


  阿尔托斯正望着卢修斯的礼服发呆,男人重复了一遍才反应过来,摇了摇头:


  “我会给您添麻烦的,我可能会被发现不是人类,而您,先生,您应该去享受一下,跟女士跳舞,喝一点香槟。”


  或许他觉得这话说得太冷漠了,补充了一句:“我会等您回来,先生。”


  “吉尔伽美什跟你一样,”卢修斯给自己打上领带,“他的宴会从来不拒绝亚人。”


  “吉尔伽美什。”阿尔托斯把这个词在舌尖滚了一遍,他似乎能从其中榨出诱人的金钱味道。


  竖领挡住了阿尔托斯颈上的项圈,卢修斯的口袋里放着发信器,他们之间的距离设置是100米,一旦两人之间的距离超出这个范围,龙种就会遭受电击。


  外面下雨了,艾利奥撑伞把两人送上车,阿尔托斯趴在车窗上向这位很照顾他的管家挥了挥手。


  博斯威尔大酒店建在第三大道广场的对面,不少情人尽日成对泡在那里,以把广场的每一只鸽子都喂得肥墩墩的为终生事业。


  酒店门口被踏烂的花瓣和驻满豪车的街边显示他们迟到了,阿尔托斯咕囔了一句什么,卢修斯把他提溜下车,推进一个侍者的伞下。


  “她来了吗?”卢修斯问迎上来给他撑伞的另一个侍者。


  “她正在楼上和维克多小姐一起喝香槟。”侍者回答,用一块雪白毛巾擦干卢修斯肩头溅上的几颗水珠。


  卢修斯推着阿尔托斯的后背走进了酒店。酒店的一二层楼全部被包场,阿尔托斯的眼睛都亮了,那是典型的吉尔伽美什风格,似乎所有东西都镀了金,每个架子上都摆放着贵重的瓷器和水晶灯,女士长裙上的钻石如星辰般闪烁,卢修斯不得不紧紧抓住阿尔托斯的肩膀,怕他心神恍惚地撞到别人身上。


  “这是谁,西贝流士先生,您的弟弟?”女人金色的长发被用紫色丝带编成辫子,垂在胸前,把她紫罗兰色的眼睛衬托得很优雅,“他是个漂亮的年轻人。”


  阿尔托斯注意到贞德几乎没有佩戴首饰,但她身上流露出一种贵于宝石的气质,好像她本人就是一件毫无赘余的奢侈品。


  “我很期待明年的马术比赛,如果有空我会去巴黎,为您订一只花篮。”卢修斯非常自然地转移了话题。


  “我刚刚见到布伦希尔德了,她真美。”贞德笑着说,“我妹妹和维克多在陪她喝香槟,您真是好大的面子,我记得这段时间她应该在芬兰拍戏。”


  “吉尔伽美什记仇,我可不愿意被他指责。”卢修斯说,“而齐格鲁德欠我一个人情。”


  一路上有不少人跟卢修斯打招呼,都对阿尔托斯表现出相当的兴趣,卢修斯说这是他的远房亲戚,男孩表现得比他想的要镇定,口齿清晰地回答着每一个问题,只是时不时按紧自己的礼帽。


  卢修斯从餐桌上拿了一碟蛋糕给阿尔托斯,抓住一个侍者问吉尔伽美什在哪里。很快他们被带到了二楼的吸烟室,几个男人在桌边打桥牌,金发的男人坐在大厅另一端的沙发上喝酒,烟灰缸上摆着一支抽了三分之一的雪茄。


  吉尔伽美什穿着一件深红色的西装,卢修斯放弃去数他身上栓了多少金链子——他本人看起来比头顶的水晶吊灯要耀眼多了。


  不过这个男人拥有驾驭这种过度的奢侈的力量,他在人们眼中毫不可笑,而是实在地夸耀着自己的权势和地位。


  “你迟到了,卢修斯。”吉尔伽美什晃着手中的酒,等待在一旁的侍者马上走过来给桌上添了一只杯子,给他倒了一杯酒,不是吉尔伽美什喝的葡萄酒,而是卢修斯偏爱的八六年的爱尔兰威士忌。


  “我们的酒窖里只剩十三瓶这种酒了。”侍者说。


  他给阿尔托斯拿了一杯果汁。


  吉尔伽美什望着桌上仍在缓慢燃烧的雪茄:“你早来五分钟可以见到另一位……这是你的私生子吗?”


  他指着已经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他旁边的阿尔托斯,男孩望着全身金光闪闪的男人,表情看起来非常梦幻。


  “我的新宠物,他是一只龙种。”卢修斯说明,若有所思,“我猜他会很喜欢你。”


  他话音未落,阿尔托斯已经像是喝醉了一样,摇摇晃晃地抱住了吉尔伽美什,用脸蛋蹭着他身上层层叠叠的金饰和宝石,长长的尾巴从衣服下摆滑了出来,惬意地晃动着。吉尔伽美什吓了一跳,红酒洒了一半,卢修斯捏着阿尔托斯的后领想把他拽回来,却弄掉了男孩的帽子,露出在灯光下闪闪发光的龙角。


  吸烟室的人很少,另一端打桥牌的男人们没有注意这边,卢修斯费了好大的功夫终于把阿尔托斯从男人身上剥了下来。龙种恢复了理智,因为失态而脸蛋通红,结结巴巴地道着歉。


  卢修斯把帽子按回他头顶,用手指绕着他因为羞耻而不断扭动的长尾巴。


  “看来是货真价实的龙。”吉尔伽美什整理着衣襟,他突然反应过来,怒目对上卢修斯:“所以这就是我错过的?”


  “这完全是个意外。”卢修斯说。



tbc



黄金于龙,好比猫薄荷于猫。



  124 12
评论(12)
热度(124)
  1. 共2人收藏了此文字
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

© 莲子 | Powered by LOFTER